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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指南-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0-19 所属栏目:进出境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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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831号)

二、注册登记范围

珠海辖区内出境的供种植或观赏用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新鲜切花等生产企业和种植基地。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365bet网上平台动植处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1号中国检验检疫大楼904

联系电话:3219100

四、注册登记条件

种植基地要求:

1.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植物卫生防疫要求。

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溯源体系等有关资料。

4.建立种植档案,对种苗花卉来源流向、种植收获时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基地有害生物监测、报告、防治等工作。

6.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加工包装厂及储存库要求:

1.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种苗花卉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2.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3.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必要的除害处理设施。

4.加工种苗花卉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有关卫生环保要求。

5.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种苗花卉加工、包装、储运等相关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人员培训等内容。

6.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种苗花卉各个环节溯源信息要有详细记录。

7.出境种苗花卉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不得二次使用,在包装箱上标明货物名称、数量、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8.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原料种苗花卉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成品自检等工作。

9.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种苗花卉货源的种植基地,或与经注册登记的种植基地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10.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五、注册登记程序和时限

(一)申请企业向365bet网上平台动植处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1.《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基地地理位置平面图;

4.植保员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365bet网上平台动植处对申请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随附材料不齐全或有填写错误的,在接单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予以补齐或更正。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检疫许可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不予受理处理。

(三)对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的,植检处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企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在收到评审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现场评审程序。

(四)评审组对现场评审过程进行总结,形成评审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和限期整改意见,并最终对是否符合注册要求,是否推荐注册做出结论。

(五)动植处根据审评资料、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审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

六、结果公布

已获得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名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本局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栏及时予以公布。

七、监督管理

(一)本局各分支局处负责已经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种植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审核工作。动植处负责业务监督指导。

(二)注册证有效期3年。对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进出口种苗花卉的种植基地,企业可在注册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开始提出书面换证申请。

(三)注册企业连续12个月未有种苗花卉出口和注册证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的,注册证自动失效。

(四)注册企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吊销其注册证:

1.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专项记录不健全,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2.存放或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农用化学品的;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未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的。

动植处适时公布失效或吊销注册资格企业名单。

八、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发布人: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