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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8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为保障内地供港禽肉和猪肉安全卫生,质检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2、3)。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2.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3.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4日 转载自质检总局网站。
[发布部门:
认监处
] [发布人:
吴小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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