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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网上平台业务督察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7-12-21 10:33:58 所属栏目: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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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网上平台业务督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以下简称业务督察)管理,提高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督察管理办法》(国质检审〔2012〕81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业务督察是指对检验检疫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检验检疫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以及本部门相关制度的符合程度、执行水平和实施效果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365bet网上平台(以下简称珠海局)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开展的业务督察工作。

第四条  业务督察应坚持依法行政、预防为主、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围绕检验检疫业务中心工作和珠海局工作特点开展,重点关注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风险相关的内容。

 

第二章  业务督察主体

 

第五条  珠海局建立层级业务督察体系。

珠海局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珠海局业务督察工作制度、组织落实质检总局部署的业务督察任务、组织制定计划和开展对珠海局辖区的业务督察等。

各分支机构负责落实珠海局部署的业务督察任务、组织本机构内部开展业务督察。

第六条  珠海局法制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局业务督察工作,负责起草珠海局业务督察工作制度,牵头协调机关各业务管理处制定实施珠海局年度业务督察工作计划,组建珠海局业务督察人员库和培训业务督察队伍,综合全局年度业务督察情况报送质检总局。

珠海局各业务处负责研究起草所管辖业务的年度业务督察工作计划,按珠海局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督察工作,承办质检总局对口司局交办的业务督察任务,配合质检总局对珠海局开展的业务督察,推荐所管辖业务领域珠海局业务督察人员库备选人员,按要求提交年度业务督察情况和总结。

珠海局各分支机构应当结合科室职能明确本机构负责业务督察的主管科室,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组建本机构业务督察人员库,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业务督察,以及自行开展内部业务督察,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第七条  珠海局业务督察人员库实施分类组建、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由各业务处推荐所管辖业务领域珠海局业务督察人员库备选人员,按法制监督、通关业务执法监管、工业产品检验执法监管、食品检验执法监管、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执法监管、卫生检疫执法监管、认证认可执法监管等七大专业领域分类组成(可一人多领域),由法制处统一备案。

各业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督察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等,对所管辖业务领域业务督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调整情况应当在1个月内函送法制处备案。

第八条  珠海局开展业务督察工作由业务督察组织部门从珠海局或分支机构业务督察人员库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具体实施。

珠海局业务督察人员库中的人员同时作为质检总局开展业务督察工作的备选人员,优先推荐参加质检总局业务督察任务。

第九条  业务督察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督察业务的工作经验或经相关业务培训,熟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正式在编人员,工作细致严谨,组织纪律性强;

(三)能够独立从事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

人事处和各业务处应当优先选派业务督察人员参加本局或者质检总局举办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法制处应当组织业务督察人员开展相关督察技能培训。业务督察人员也应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  业务督察实施

 

第十条  业务督察包括综合性业务督察、专项业务督察、个案调查等,并可与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体系审核等结合开展。督察过程可采取单证检查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包括自查、抽查、互查、集中检查等形式。

第十一条  法制处应当协调各业务处制定珠海局年度业务督察计划,报经局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质检总局督察内审司备案。督察计划应包括业务督察项目、督察依据、督察时间安排等。督察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各分支机构可参照海局年度业务督察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内部业务督察重点,并报法制处备案。

第十二条  业务督察方式包括:

(一)听取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三)抽查或全面检查有关单证和原始记录资料;

(四)核查CIQ2000系统及其它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数据;

(五)检查执法现场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追溯检查;

(六)考察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掌握情况;

(七)向有关人员谈话调查,并做笔录;

(八)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调取原件、复印、拍照、录音、录像等;

(九)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业务督察实施前,组织督察的业务处应充分准备,并制定详细的督察工作方案,成立督察组,明确工作重点、督察方式、工作程序、时间安排、被督察方准备要求等。

一般情况下,督察方案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印发并抄送局法制处备案。涉及投诉举报的调查,相关调查方案可以不印发。

第十四条  各被督察单位(部门)应根据督察方案要求,做好自查迎检准备工作。业务督察期间,被督察单位应做好必要后勤保障工作,并指派专人配合,协助督察组与被督察单位各相关部门的联系。

被督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所提供资料及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业务督察工作应结合风险分析,对检验检疫业务数据、业务单证、进出口企业监管档案、实验室测试记录、被监管企业等有关内容进行科学、合理抽样,以确保选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以确保督察结果公正、客观。

第十六条  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潜在隐患或重大工作质量问题,被督察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督察情况应向被督察单位(部门)反馈,业务督察发现不符合情况应经被督察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业务督察过程应做好记录。督察记录应内容完整、叙述清晰、结论明确,留存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可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  业务处应根据督察情况编制督察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只对个别单位开展的业务督察,一般应事先征求被督察单位的意见。督察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督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被督察单位在督察期间的业务基本情况和特点;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分类和列举,问题原因分析;

(三)综合评定及督察建议等。

督察报告应通报被督察部门,并抄送法制处备案。

 

第四章  业务督察结果及运用

 

第十九条  被督察单位应按照督察报告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向业务督察组织部门书面上报整改情况及见证材料。

第二十条  业务督察的实施部门应组织开展对被督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效果验证。

第二十一条  珠海局业务督察结果和整改工作情况纳入珠海局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业务督察的实施部门应根据督察结果和整改建议拟定督察通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求有关分支机构借鉴,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业务督察发现涉嫌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报批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业务督察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督察档案包括督察方案、督察记录、督察报告、督察通报和跟踪验证情况报告记录等文件材料。

督察档案应适当整理和分类,并保存3年以上。

第二十五条  业务处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业务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函送法制处;法制处应及时汇总督察总结,年底前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督察内审司。

总结报告应包括本年度开展业务督察的基本情况、业务工作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情况和规范业务工作的措施及效果等。

第二十六条  未建立业务督察制度、未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以及未对督察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单位,由珠海局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  督察人员在开展业务督察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不得擅自处理问题或透露督察工作相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细则建立本单位内部业务督察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珠海局法制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65bet网上平台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珠检综〔2010〕23号)和《365bet网上平台行政执法内部稽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珠检综〔2010〕24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 法制处 ]  [发布人: 李露 ]